各省辖市文物(文化)局,郑州大学、河南大学:
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已经全面进入田野调查阶段,为了确保我省田野调查的质量和进度,充分发挥文物普查相关领域专家的作用,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所涉及的文物认定、分类、年代确定、价值评估以及信息采集、整理和报送等工作提供业务咨询,经研究,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决定成立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物普查专家库专业范围:历史、考古、古建筑、科技史、艺术史、近现代建筑、工业遗产、近现代史迹、信息化、统计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领域。
二、文物普查专家库构成
(一)各地区推荐的专家;
(二)高等院校推荐的专家;
(三)省文物局现有专家库中遴选的专家。
三、推荐文物普查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三)熟悉文物保护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咨询和田野调查工作。
四、文物普查专家的推荐方式
(一)各省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地区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经初审后集中上报,推荐专家原则上不超过3人;
(二)高等院校直接向省文物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专家原则上不超过3人。
五、推荐程序
推荐单位及个人要按照《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家推荐表》的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于2008年7月15日前将文物普查专家推荐表报送至河南省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henanshengpuchaban@126.com。《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家推荐表》电子文档可在河南文物网(www.haww.gov.cn)登录本通知页面点击下载。
联系电话:0371—63873953 63873951(传真)
联 系 人:王瑞琴 赵鑫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