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文物普查工作经验交流会
7月11日,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验交流暨第七批国保单位申报工作会议在禹州市召开。此次会议由市文物局主办,禹州市文化局协办。市文物局副局长、普查办主任高宇平,各县(市、区)文化局分管文物工作的副局长、各文物普查队队长、市直文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县(市、区)文化局及城区文物普查队分别汇报了上半年文物普查田野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打算,现场观摩了全市6支文物普查队认真填写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并就文物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共同探讨,互相交流了有关工作经验;会议还就我市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交流会上,高局长对上半年全市各县(市、区)文物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开展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查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文物普查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要把文物普查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好、协调好、实施好,要千方百计排除困难,保障普查调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并取得重大收获。市文物局不但要组织力量做好市区的文物普查工作,还要加强对各县(市)文物普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全市的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和保质保量地完成。
二、 继续扎实推进田野文物调查工作。各县(市、区)文物部门要保证普查人员、经费、劳保用品等到位,保障普查工作正常开展。要合理安排好下田野调查的时间,保证普查进度,同时也要注意劳逸结合。要激励奋战在一线的普查队员,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和连续作战、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推动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
三、解放思想,使普查成果最大化。在文物普查中,要把文物普查和申报文物保护单位与后期的管理有机结合并适当区别开来。各县(市、区)要始终坚持按照国家、省一直强调的“宜宽不宜严”的原则进行普查,要最大化地发现。要解放思想、开拓视野,不仅仅是盯着古代文化遗产,有些近代的、当代的遗产也值得我们去保护,有些反映近代、当代人们生产、生活的遗产也值得我们去关注。
四、强调重点,寻找亮点。各县(市、区)在文物普查工作中要“全面普查,重点突出”,在全面普查的同时,要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和课题研究。比如许昌地区清代民居建筑形式调查、许昌城区内近现代遗迹调查,禹州市、襄城县的山区文化遗迹调查,长葛市、鄢陵县历史名镇区域内的调查,以及许昌县境内三国、曹魏遗址的调查等都可以作为当地文物普查的重点。要把重点调查和课题研究结合起来,通过实践调查和理论研究,培养一批文物专家,出一批高水平的普查成果。
五、严格田野调查的质量控制。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国家的标准和规范,使每一个普查队员都能熟练掌握,确保田野调查的质量。一是确保田野实地调查的到位率,要切实做到不漏乡村、不漏社区、不漏地块开展田地调查;二是提高文物普查采集信息的准确率。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文物普查规范,科学严谨地做好现场勘查、测量、标本采集、绘图、拍照、录像及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三是及时认真地整理资料,对田野实地调查中采集数据、信息资料都要及时进行整理;四是注意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要教育普查队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特别是对新发现的古墓葬、古文化遗址类重要文物,要做好文物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文物普查安全、顺利进行。
六、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文物普查是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性的集中体现。做好宣传工作是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内容,要贯穿文物普查工作的始终。在田野调查阶段,各地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不断在社会上掀起文物普查宣传工作的高潮。
(市普查办 景兴武)
魏都区文化局
积极配合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
2008年7月起,魏都区文物普查田野调查工作全面展开,区文化局积极配合城区文物普查队开展文物普查工作。此次田野调查工作覆盖面广,普查内容具体,需对全区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及流散文物进行详细统计登记。由于涉及社区居民众多,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区文化局积极行动,迅速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主抓这项工作,抽调我区11个办事处主抓文物工作的业务骨干,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积极配合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确保普查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按期完成。
(魏都区文化局 杨利君)